浙江省深化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化推进企业上云,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云上浙江”、“数据强省”建设,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深化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和融合应用。优化企业上云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云平台服务能力,完善云计算产业链和生态体系建设,进一步普及和深化企业云计算应用,提升企业在新常态下的发展新动能和竞争力,促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实现上云企业达到40万家,打造云应用标杆企业300家,培育发展国际领先的云平台1个、国内领先的行业云平台20个,发展云应用服务商300家。工业互联网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企业上云数量保持全国领先优势,业务上云、整体云化等深度用云水平大幅提升,打造一批可复制的深度用云行业解决方案,培育一批知名的云计算平台和服务商,形成完善的云计算产业生态体系,全国云计算产业中心地位更加巩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云计算产业集聚地。

二、主要任务

在2017年实施十万企业上云行动的基础上,抓好十项任务,不断深化企业上云进程。

(一)分类推进企业上云

各地要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特点及其个性化需求,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施差异化上云推进策略,推动小微企业拓展云计算初级应用,推动大中型企业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制订专项措施,推动农业企业开展产品管理、供应链、营销等业务的云应用,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等业务的云应用,推动服务业企业开展客户关系管理、物流等业务的云应用。(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推动企业深度用云

各市要重点培育上云标杆企业,以规上企业为重点,分行业组织云平台服务商、云应用服务商加强对接,点对点地进行需求分析、上云诊断,配合制定云化方案,推动企业从资源上云逐步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数据上云升级,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形成一批通过业务重构和数据整合提升企业价值链的典型应用案例,打造一批可复制的深度用云行业解决方案。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全省遴选300家以上省级上云标杆企业作为重点,培育打造整体云化企业。(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

(三)提升融合应用水平

以上云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两化融合试点示范,深化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推动企业信息化从单向应用向综合集成、协同创新阶段登高。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计划,深化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开展“机器人+制造”试点示范,深化区域性行业“机器换人”智能化改造,加速企业数字化进程,推动设备联网上云、数据集成上云。落实国家百万工业APP工程,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共享基础资源及共性微服务,培育工业APP开发队伍,促进应用迭代更新。(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四)培育行业云应用平台

立足我省产业特点和块状经济转型升级要求,推进标准化的行业云平台建设,全省培育发展20个国内领先的行业云应用平台,整合优化流程、组件、模块、数据、知识、资源等,为企业提供云基础资源、云应用软件开发和部署、运维和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等服务,提升行业云化水平。(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各市政府)

(五)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

制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支持云平台服务商、大型互联网企业、工业企业等联合开发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层次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到2020年,创建1家以上具有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若干家国内领先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分析与集成平台。培育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打造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提供相关咨询、规划、整体实施等一揽子服务。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构建“智能机器+云平台+工业APP”的功能架构,加快向全省推广。(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六)培育壮大云服务商

各地要加强与云服务商的合作,通过组织上云培训、对接等活动,积极创造市场机会。支持云服务商在我省企业上云实践中先行先试,丰富和优化云产品及解决方案,积累上云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推动我省传统IT企业向云应用服务商、云解决方案提供商、云咨询服务商转型,提高云服务输出能力。到2020年,培育发展国际领先的云平台服务商1家、国内领先的行业云服务商20家、云应用服务商300家。(责任部门:省经信委、各市政府)

(七)优化云计算产业生态

构建开放式云计算产业生态,吸引国内外优秀云服务商到浙江落户落地,优化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产品研发、应用服务等产业链。培育壮大各类云服务商和行业云平台,为企业上云提供更丰富更实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加强云产品、云服务供需匹配,扩大企业用云需求。加快区块链等网络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培育一批试点示范企业。抓好云计算产业集聚区、创新孵化区、创业服务区建设,形成完善的云计算产业生态培育体系。(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八)完善云计算基础设施

实施《浙江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信息基础设施核心节点、网络互联互通枢纽、大数据云计算重要平台和内容分发网络(CDN)。支持高等级云数据中心建设,引导传统数据中心向集约化、绿色化、云化升级改造,提升“企业上云”服务承载能力。推动电信运营商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实施提速降费工程,保障企业上云业务,降低企业用云成本。结合我省需求,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5G试验网建设与商用,加快建设窄带物联网,发展基于云计算的物联网服务平台。(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九)夯实云服务与云安全保障

引导云服务商加强云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快速响应能力、规范咨询、培训、实施、运维等上云服务,加强企业业务云化后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引导云服务商强化上云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从标准规范、技术防范、制度防范、云基础设施、数据安全等方面做好系统性安全部署。督促云服务商建立云服务和云安全保障机制,引导上云企业正确认识并重视安全问题,与云服务商协同做好上云信息安全保护。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研究建立第三方检测评估和评价机制,开展云服务能力评估、云安全检测、典型案例遴选、优秀云服务商评选等支撑服务。(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

(十)推动云计算创新创业

深化云工程与云服务、工业信息工程、大数据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培育云计算、大数据能力开放平台、众智众创平台,发展基于云的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各类企业和创业者开展云上创新创业,统筹发挥政府、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作用,吸引人才、创业资本等要素集聚,优化“云上浙江”创新创业环境。(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企业上云”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经信委牵头推进“企业上云”行动,统筹协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内企业上云指导。各市、县(市、区)要建立“企业上云”长效推进机制,研究制订本区域深化“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同,全面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科技企业上云。(责任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考核激励措施

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优化“企业出一点、云服务商贴一点、政府补一点”的联合激励机制。鼓励各市、县(市、区)制定本地区“企业上云”考核激励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更多企业上云。(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宣传培训

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开展“企业上云”系列宣传报道。利用世界互联网大会、云栖大会等平台,宣传扩大“企业上云”行动影响力。支持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云计算大数据产业推进大会,加强对行业云应用平台、标杆企业、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企业多上云、用好云。各级政府部门与云服务商协同配合,组织开展“企业上云”动员会、行业云应用论坛等系列活动,将行动计划、政策措施、上云途径等宣贯覆盖到全省企业,营造好深化推进“企业上云”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

(四)加强统计评估

加强和优化“企业上云”工作考核,适时修订完善《浙江省企业上云考核认定标准(试行)》和《浙江省企业上云水平评估标准(试行),加强工作督查,按年度组织全省统一考核。各市、县(市、区)组织落实好本地区深化推进“企业上云”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好本地“企业上云”情况统计和评估。(责任部门:省经信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附件:

1.各市“企业上云”2018—2020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2.相关概念解释

附件1

各市“企业上云”2018—2020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各市企业数量(2016年底数,万家) 累计上云企业数量(家)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杭州 44.43 80000 95000 110000
宁波 30.41 48000 60000 72000
温州 20.02 32500 39000 45500
湖州 7.41 12000 14500 17000
嘉兴 13.13 21000 25000 29000
绍兴 14.11 23000 28000 33000
金华 17.56 27000 34000 41000
衢州 3.49 5500 6500 7500
丽水 3.37 5000 6000 7000
台州 13.54 22000 27000 32000
舟山 2.83 4000 5000 6000
合计 170.31 280000 340000 400000

附件2

相关概念解释

1.云平台服务商:集云系统构建和云服务运营于一体的服务商,以在线服务的方式,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基础IT架构,提供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并根据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提供云计算产品、服务及全局解决方案。

2.云应用服务商:云平台服务商的生态合作伙伴,包括基于云的应用软件开发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及其他帮助各类企业具体实施上云改造项目的服务企业。

3.行业云平台:为特定行业提供云基础设施、云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云应用开发和部署环境、通用模块和组件,以及运维和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等服务,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云化水平的服务平台。

4.资源上云:企业租用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网络带宽等云化IT资源,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服务。

5.管理上云:企业将行政办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税务管理等信息系统部署在云端,或直接应用云服务商提供的基于云计算的相应管理软件和服务。

6.业务上云:指企业在云端协同开展设计和研发,部署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MES(制造过程执行管理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以及采购、仓储、物流等供应链管理软件,电商、客服等营销管理软件,或直接使用云上相关的SaaS服务。

7.数据上云:通过资源云化、管理云化、业务云化,促进企业高效采集生产经营数据,逐步实现数据集成打通,并从本地数据中心向云上迁移,支撑企业实现云端数据同步,及云上智能分析等数据开发利用。

8.整体云化:企业IT基础资源、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全面云化,实现资源融合、数据融合,驱动业务创新和价值重构,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